在我们眼中,人类历史上的文明,目前积存下来的普世的核心价值是:
一、理性:古希腊的哲学的探索精神和寻找事物本体的基本路径和方式方法。其形式逻辑的基本路径下诞生了后来的数学、物理学以及其他各种学科的基础。
二、公正:古罗马的法典。规定限制强者的人性的恶化,建立社会的普世的公平正义的基本法典。强调法律大于政府、政府大于政党或社团利益。
三、神圣:明确地说,就是各个国家类似《旧约》、埃及《亡灵书》、玛雅的《波波武经》、印度雅利安人《四吠陀经卷》和中国的《山海经》等著作中蕴含的人类不可知事物的探索,令人类因此有了自我超越的目标和方向——追求神性的崇高尊严。
以上这三种,中国人都不具备其基本的素质,所以,一遭遇灵性现象就如同打鸡血一样,没有了基本的理性,有的更多的是低质量情感或者情绪。那种超越国家政党的有关人权的基本法律更加缺失,人生来平等和自由完全被权力吞没。至于神圣,中国人更加不懂,遭遇灵性事件的人们大多急于用灵性来改变命运,要么装神弄鬼自称大佛大神转世高喊拯救他人,要么癫癫狂狂痴人说梦,从根本上脱离了神性的崇高尊严。如果你一个小小的人物妄自尊大,张嘴神佛闭嘴神佛、法啥的,难道不是在亵渎神明吗?
佛学之中有众多门徒贪恋红尘,崇尚未来佛,大谈世间法者,如果不清楚地把以上“理性、公证、神圣”这三个人类文明积攒和固定下来的核心价值容纳进去,那么佛学就会堕落成低级的封建迷信或者妖魔的化身。
——寒阳,2011,12,25 |